這篇文里我希望對普遍存在于贛地甚至南諸夏,時間跨度從最早宋開始至今的“宗族組織”作一些秩序原理上的解讀,和對一些支那人陰險地污衊的回擊。前一個目標太大,似乎只能已后一個目標為主。簡單來說,對支那人的回應是為了讓贛人愛國者避免掉入他們的話語場,從而對自己的細胞共同體產生一種歧視鏈混亂的認知,另外,有些支那人陰險而錯誤的結論似乎也影響到了諸亞同儕的看法,這是十分令人遺憾的,澄清一些概念或許會對他們也有幫助。希望這篇文章能讓屋裡個鄉悌跟一起做事個鄉悌少走些子彎路。
首先需要澄清,宗族的歧視鏈大概的位置,他在東亞秩序場中,在縱向方面組織度低於之前的門閥,遑論貴族,這大體是因為贛人的組織層次尚未(再次)達到部落聯盟或國家的層次,就遭遇了支那系統性的控制與壓抑,猶如部落民直接進入列寧主義的衰老摧殘;在橫向方面,它大體位於內亞部落、教團組織之下,而比四邊形核心區、或任何帝國平原大都市的的編戶齊民要高,在諸夏地區,組織資源又以部落習慣法與多神教殘留多少成正比。需要指出的是,海通后的西方秩序輸入比重是要大大超過宗族自發秩序的生長的,所以,香港的太平紳士就要比廣州的士紳要高了。然而,另一種矛盾的情況,怎麼比呢?燕國的基督教團和比如說,吾贛的儒教宗族呢?這個怎麼比呢?一個是輸入高,一個是底子厚,說實話,我不是很曉得,我也不敢妄斷只有上帝知道的答案。但是我不能欺騙自己的傾向,我情感上更傾向那些堅貞的,矢志不渝抗擊二匪的,他們更能贏得我的尊重。讓我說得更明白一些,我的民族情感能讓我認同黃公鎮中甚於非贛人的教友,然而,出生于河北的周濟世主教絕對比大一統入腦的“江西八老”更值得被稱為贛人與自由之友。
所以,我認為作為一位誠實的KomeselandPatriot,認清宗族的弱點是必要的,假如有組織資源更雄厚或季候更年輕的蠻族因此嘲笑我們,我們雖然痛心,但也不能做出親痛仇快、顛倒歧視鏈(向中國的方向移動)的事情來。然而,宗族和贛儒一樣(甚至可以說是一體兩面),需要用雙面的感情對待,一方面,它是一種偽裝式的妥協,給武力與組織上不及的百越部落套上了一層半合法的保護層;另一方面,它又是系統性地選擇新神的命運決斷,並且把自己事實上判決給了豬籠草。是玉石俱焚還是守先待後,只有造物主才能論斷。作為後人,我們當且僅當在成功復國后,才合適以重新找回武士尊嚴的姿態痛心疾首地批評這些前輩。
贛尼士蘭的宗族開始于宋代,受書院共同體刺激,從部落開始轉型,如上所述,本質是通過發明士大夫或門閥為祖先,把部落習慣法整合進帝國敘事,從而保留一定自治權的一種發明手段,然而,宗族長老與祭祀功能的剝離讓贛地的宗族與教團撕裂了,兩者被動的默契破壞對當地社區的組織力構成了重大的打擊。習慣造法機制與司法權被帝國官僚無數次武斷干涉,在帝國在場的情況下,只能將習慣法的範圍局限于族內,即使如此,帝國官僚也會經常性地對族內事務橫加干涉,促進了宗族儒化-散沙化的循環,不用說,這種妥協讓宗族對族人在信仰層面與世俗層面上的保護(相比蠻族)都大打折扣了;習慣法、多神崇拜的成分隨著儒化加深而漸漸減弱,最後在幾代人時間內(隨著科舉化的成功)而趨於毀滅或散沙化;因為選擇了與大一統休戰,宗族的武德也趨於枯竭,族間的鬥毆由於帝國官僚的武斷干涉,不能形成有效博弈,為組織升級積累判例;另一方面,族人的天花板止步于科舉、經商。明初的趕散血債、天花板的極度低矮讓贛地在明初開始陷入了惡劣的內捲化,表現為意義世界的瓦解與物質水平的極度惡化,海通和上江的移民大大緩解了這一進程,但仍未扭轉;基督教團的闌入培養了本土教會的幼芽,但浸潤式的影響需要時間;民初的獨立時代,宗族、會黨的民團化讓贛地的組織層次發生質的飛躍。無論如何,這些宗族的演化成果都被二匪破壞殆盡了,近三十年,名義上的宗族重新發育,雖然足以令吾人驕傲,但大多數組織層次仍然限於族內,目前不清楚有無足夠的聯族,縣域或跨縣的組織經驗。這是贛地宗族的大體歷史。當然,這是從非神學視角的秩序發生原理來敘述的,從神學的意義上看,贛地宗族歷史另有因果,在此就不節外生枝了。
然而,由於對一切生命的厭惡,支那人開發了無數套理論解構宗族,對吾贛族人的歷史理解力荼毒甚巨,需要逐條反駁。支那人毫不意外不能原創,所以他們的理論自信來自兩個外源:一是現代自由主義左派對傳統世界(這個大動物園基本包括了從費拉到蠻族的所有非歐美世界)的天真,用一句最籠統的概括似乎可以歸納為:教育和經濟發展可以改良傳統的陋習,讓落後社會“現代化”;二是傳統士大夫對蠻族習俗殘餘的敵意,把前者的天真改成世故而鄙夷的感情,就相差不遠,除了教育與經濟發展,他們也不反對對頑劣的蠻族偶爾的屠殺與破壞。前者的善意對贛地是一種提升,後者的敵意對贛地是一種威脅,然而他們的觀點被支那人剪切,就成了毒性倍增的毒計,下面我會依次解釋。
Q1:宗族是否有殺(女)嬰現象?宗族是否有歧視、壓迫女性現象?
A1:有,有。這並不光彩,然而是事實,也是立論。
先說前者,宗族區殺嬰現象為士大夫和傳教士記錄下來,前者即使有因對平民的鄙夷而誇大的可能,結合後者的記錄我們也能知道殺嬰現象實際存在,且頗有規模。然而我們要特別注意一個這樣的支那謊言:殺嬰問題是宗族特有的,甚至是“內生性”的,通過此種論斷,強烈地暗示你宗族不應該存在。匪碟的所有目的,當然是打破它汲取的障礙——在贛地體現為宗族和教會,粗枝大葉的匪碟會直接告訴你,宗族是最大的惡,所以要用紅匪的格式化手段消滅之;狡猾的匪碟知道紅匪意識形態破產了,就會告訴你,其實自由主義左派的種種方法也適用,但最重要的是宗族要消滅,這樣它就在你腦子種下了自殺程序。在這個論斷中,匪碟利用了類似蒙太奇的手法,將因果拼接造成的幻覺強加于你,宗族出現、宗族繁榮——男女比例失調,殺嬰,這并不是一個因果關係,支那人用類似的方法告訴你教會進入支那——義和團和屠殺開始了,證明都怪教會,只是因為逼格的瀑布差你才沒上當,在這裡,宗族就冤枉的多。事實呢?殺嬰不限於宗族地區,發生的原因恰好是因為宗族共同體不夠強大,或者說多樣性不夠,也就是說,宗族與組織多樣抑制殺嬰,支那人帶來的內捲化和原子化讓殺嬰更嚴重。
首先,殺嬰不限於宗族地區,甚至很多支那人自己的報告都無意間透露了這個事實,殺嬰現象嚴重的安徽、河南並非宗族地區,而宗族組織度可謂諸夏第一的南粵,反而沒有在殺嬰上“拔得頭籌”。為什麼呢?從秩序的發生原理就能理解,殺嬰一般源於物質條件的極端惡化,或是生命意義的消失,兩者相輔相成,前者不難解釋,後者對於姨粉應該不陌生,羅馬人不生育不是因為貧窮,而是世俗快樂讓生育變成了負擔,而內捲化費拉雖然沒有增加快樂的考慮,卻有減少痛苦的動物本能,他們在大一統的逆向篩選中喪失了“生命意義”,變成毫無責任與榮譽的原子式個人,缺乏自由人的冒險精神,習慣於對內剝削自己,減少成本,因此在宗族看來不大的物資危機中就會選擇放棄後代的生命。宗族能在物質和精神上為個人提供庇護,當然比原子式個人更能抵禦殺嬰的衝動,當然,他們的記錄不可能好過蠻族,歧視鏈使然。由此我們對照諸南各國的記錄,也能發現殺嬰現象與宗族強大有相關關係,宗族強大的地方,更能抑制殺嬰的衝動。所以,殺嬰怪內捲化,內捲化怪大一統,大一統怪我們當初剿匪不利,總之是不好怪到宗族的。另外一提,許多宗族事實上有禁止殺嬰的族規,甚至有基於族間合作機制的育嬰堂,他們似乎並不總是盡心盡力,基督教徒對他們的記錄也頗有微詞,然而我們更要注意的是,這些結論經常被支那人用來暗示宗族應該為他們讓位,所以讓我們清楚誰才有資格judge我們吧。
支那人的另外一種口徑是:宗族為了戰鬥力,傾向男丁多于女孩,因此有一種斯巴達式的系統性殺嬰。這種論斷對不對呢?械鬥的問題稍後說,斯巴達式的系統殺嬰也是一種迷思,支那人很期望塑造一種貫穿宗族上下的“共同罪惡”,和他們的匪碟老師一樣喜歡無中生有創造“狗鎮”,再一次,他們希望給你種下宗族必須死的自殺程序。事實上,如果為了戰鬥力,就應該男女都不殺,畢竟,光靠男丁怎麼可能繁衍下一代男丁呢?女丁如果因此減少,那到了一定程度就會引起性別權力的極大置換,例如女丁興盛的一家可以要求出嫁一位女丁來“換取”男丁過剩的戰鬥力入贅,因此,為了戰鬥力而殺女嬰其實是士大夫主義對于戰鬥的本能厭惡衍生的結論。那麼,殺女嬰可能的解釋是什麼呢?答案或許是水稻密集勞作的需求,只有在這種模式的召喚下,才能忍受過剩男丁-光棍與殺女嬰的組合,而這種密集勞作佔據了當地經濟的統治性地位正是內捲化的經典定義。在共同體多樣的社會根本不會容許密集稻作這種毫無競爭力的模式長時間存在,共同體的生育衝動仍在,但卻喪失了向外(這裡的外既是地理亦是未知)拓殖、或在更高組織層次上重組過盛人口的衝動,仿佛男孩與老叟同體,這樣的結果,如果不是大一統的惡果還能是什麼呢?那麼,通族上下的系統性殺嬰到底存不存在呢?如上所述,頒布的禁止殺嬰族規或合作建立育嬰堂的宗族,必然是規模較大的宗族,所以仍然是答案是,不太可能有,即使有個例,也和宗族不夠大有關。
但是,無論如何,殺嬰現象也是吾贛乃至宗族社會的沉珂和污點,我們雖然不相信有外科手術般的根除方式,但是,我們仍然會問自己,如何能讓這種陋習消失?誠然,教育的提升和物質的豐富這個解釋看起來很有說服力,但都不是根本的原因,否則就不能解釋,相比溪狗時代,贛人為何在儒家的人文化教育大大普及、內亞與海通傳來的物質大大豐富了以後,反而開始殺嬰了呢?所以讓我們自信地說,“宗族不是問題,只有宗族才是問題”、“殺嬰雖是個問題,一直殺嬰才是最大的問題”。我們要知道秩序演化的基本概念,殺嬰來自內捲化,就算大一統在近代突然崩潰,假如沒有外界刺激和新的邊疆的話,贛地大概也會在內捲化慣性中前行不知道多久,然而,至少此時能保證向有益方向的試錯不會被帝國取消,這時的罪惡,在自發演化中有被淘汰的可能。如果讓我們用更現實的眼光看,在大一統撤出的同時,有西方秩序的教團、政府輸出刺激與秩序(如果還有區別的話),將各共同體的優劣于同一個秩序場中競爭,那麼在肉眼可見的範圍內,陋習的團體就會被虔誠而團結的新共同體取代,新舊共同體一定會有競爭,甚至會有戰爭,然而西方秩序下的戰爭仍然比大一統的末年洪水仁慈,足以保證大多數失敗者的物理存活。事實上,這種事情在民國時期已經發生了,看看康女士在贛人心中的口碑,看看衛理公會的“小姐校”(遺憾的是今天變成了摧殘兒童的十中少年班)對心遠中學男學生們(遺憾的是現在變成了毫無特色的二中)的優勢,我們雖然不能見證故事的後半段,仍然能肯定地預測,包括教會在內的多共同體競爭足以保證殺嬰陋習的淘汰。
有了前述的框架,問題的後半部分關於女性地位的疑問就好解釋了,甚至我們可以將問題引入自由主義左派熱愛關注的其他方面,兒童的地位,同性戀者的地位,社會少數階層的地位。遵守宗族規則的女性在宗族框架內不能獲得與西方女性同等的地位,甚至多共同體競爭也不能一夜間將女性的地位提高,我們需要注意支那特色女權主義對不能一夜之間上天堂的社會變革都有敵意,認為不如自己的主子來得高明,這裡的問題大得都不用我說了。誰想體驗男女都為奴的平等自己可以志願報名,拖贛人下水就是戰爭罪行。另外,任何保守主義性格的少數派都不會反對自由就是社會規則的夾縫這一事實,至少贛人的自由就經常處於夾縫之中,因此共同體多樣性和層次性的增加,仍然足以為少數群體博得伸張自身正義的機會。不用奇怪,正是航海民族南粵有了未婚女性的互助團體“自梳女”,同樣的航海民族閩越則在海盜組織中保存了同性戀者的一席之地。如果真正的自由主義左派對此仍不滿意,那麼支那倒真是一個好歸宿,事實上,假如支那政府名義上頒布史上最平權的憲法但現實中做完全相反的事情,左派們會不會對著白紙歡呼呢?
以上的立論基於這樣一個觀點,這些“陋習”雖然屬於格式塔意義上宗族的一部分,仍然可以用“漸進”的方式改良,因此不需要滅絕式的替代。在此我想申明兩點,一,改良即演化,即使在完美環境中,獲得可欲的演化(與組織層次的升級一樣)與獲得上帝的恩典,對我來說並無區別,所以我對那種知識分子利用社會工程式手段“操縱演化方向”之企圖的厭惡比二匪只增不減,因為這麼做的人是吃珍珠的豬;二,我無法在理性上證明宗族社會的漸進演化比剷除重來好,因為我生於此地,正如我無法證明我活著比死了好,但是你可以通過攻擊我老,再被我老反擊殺掉來驗證我究竟是否認同活著比死了好,同樣的道理適用於認為吾贛需要核平后再來的人。
最後,以上的論點最多只能針對外人或是沒有受此陋習波及的族人。可是,那些實實在在被歧視過的女士呢,那些姐妹、老娘、姨媽,甚至自己都受過生命威脅的女崽子呢。我實在沒有辦法用“演化”來告訴她們you deserve it,就像我不能對任何族人,無論男女老少說you deserve it,這不是我的權柄,我甚至不能替誰向她們道歉,請求她們的原諒,我算什麼呢?我只能伏地請求你們——我的姊妹,請求你們和我一起祈禱,請求你我他能在主中合一,請求祂將恩典降予我們,我們的罪孽如此深重!
Q2:宗族的械鬥是否過於原始殘忍?
A2:話要分對誰說,贛人自己人關起門來說話,當然要痛惜械鬥犧牲了鄉黨的鮮血,吾人也當人人為贛人的聯合盡力,將身軀擋在爭鬥雙方的中間,化干戈為玉帛;但對中國人,就絕對不能順著他們的支那思維,開宗明義地說,械鬥的贛人仍然是贛人,比一潭死水的支那人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然而,讓我們先對自己人說話,我知道很多族人痛心于宗族械鬥,灰心地認為宗族械鬥的產生或許就是贛人不團結的證據了。Short answer:恰好相反。宗族械鬥正是民族國家發育的第一步,也是必須的一步,只是再一次地被支那人一次次扼殺在繈褓。
我首先解釋一下自組織的原理。宗族的械鬥是典型的自發秩序現象,大家要知道,鄧巴數之內的,以血緣為紐帶的共同體是最原始也是最自然的共同體,兩類共同體在人類歷史的跨度上倒是反常的,第一是支那人大肆鼓吹的原子個人的簡單堆疊和蠱盅般的國企事業單位,如果不經歷邪惡天才式的系統性共同體摧毀-改造,不能製造出普遍的低組織度秩序場以供上述兩種“共同體”生長;現代的民族國家也是反常的,但此處的反常卻是指組織的整合程度前所未有。
假如我們把鄧巴數共同體全部稱為“部落”(clan),我們在世界的範圍內觀察,不難發現即是是盛極一時的大帝國,其核心的組織層次——經常性的——也只是善戰的部落聯盟而已。民族國家在理念上要求國民有共同的身份意識與命運預期,這種願望要求國內共同體從馬賽克式的部落演化為互相依賴的階級,再演化為法統穩固、行動默契的民族國家,其中的層次整合需要的時間長到人力不及,這樣的期許如此苛刻,不經神意恩賜孰難解釋,成功的民族國家萬中無一,只有英國、日本與極少數得天獨厚的小共同體得以在千年的淬煉中蒙受神恩脫穎而出,成為萬國羨艷模仿的對象。
民族國家的形成本質上是一種封建多樣性勢能釋放的過程,這種過程自發形成時,它的美感令人暈眩,仿佛在秩序的洋流中感受溫暖的神意。然而,勢能的釋放帶來的“萬眾一心”式巨大動能,誘惑部落的君主尋找加速勢能釋放的辦法,將沐浴神恩的過程改造成冷冰冰的科學計算與官僚的年終計劃,少有部落能抗拒開採豐饒的誘惑,無需奇怪,就連教會的長女法蘭西也未能逃過詛咒。墮落的君主和僭主將“國民共同預期”的演化偷換為“同質化”,消滅異己共同體,用統一管理的方式塑造國民的性格與習慣,此種武斷從絕對主義到法國大革命再到列寧主義,譜系都是人定勝天的僭妄。神恩與僭妄各自撒下種子,形成了現代世界。現代世界名義上的民族國家分為三類,真民族國家,如英國、波蘭、日本;程度各有不同的民族監獄,以俄國和支那為逼格上下限;保護性民族穹窿,如印尼、馬來、印度。後者以地方自治為基本模式,以民族敘事為抗擊更大邪惡的保護層(上述三個例子中更大邪惡都巧合地指向了支那),聽任地方小共同體自行發展,將來是民族化或多民族化,仍在未定之中。
以上的這麼多啰嗦,無非是想告訴族人:我們的宗族鬥來鬥去鬥不出大憲章,這確實怪我們,如此完美而協和的民族國家,需要的是神意;然而,鬥來鬥去鬥不出一個哪怕不穩定的邦聯,這百分之一千是支那人的責任了。就像上個問題所說的那樣,“械鬥不是問題,一直械鬥才是問題”。
讓我們看看,如果沒有支那人,宗族械鬥會發展成怎樣不同的路線:任何健康共同體在地理空間內相遇都會爭鬥,就連原本是同一部落在各地的不同分支也不例外,所以爭鬥是共同體的天然權力。我們干越人雖然建立過城邦國家,但其後千百年的基本組織形式一直是以血緣部落為主(這也是大一統帝國毀滅我們的國家組織的後果),部落在接觸相遇后當然可能大打出手,然而多中心化的秩序場競爭仍然會給合作留出餘地。簡單來說,當然會打,但是打著打著,也有大概率的可能惺惺相惜,事實上所有部落聯盟都經歷過類似過程。我們只要想想,即使在大一統粗暴地干涉我們天然的戰爭權力與議和權力,如此往復了數百年之後,每當帝國鬆動的一瞬,吾贛人的德性依然能組織起全贛的自衛軍,看看宋末的兩山聯軍,元末的吳-黃聯軍和明末的南贛聯軍,更不用說之前的鐘王與楚帝,你就明白我在說什麼。
那麼,為什麼血緣部落在大一統的奴役時代,反而無法像戰爭時代那樣團結起來,反而要天天械鬥來械鬥去呢?這是因為我們的宗族在任何形式的博弈中——無論這種博弈是戰爭、和平、聯合、分裂,只要組織層次超過縣級,就會遭受帝國的粗暴拆毀,或者說,每次博弈積累起來的規則都被帝國取消了,而這些規則積累到一定時間,本來是可以演化出穩固的法統的。
我們如此想象一下,張家和李家為了一處的水源,打了一仗,遺憾地犧牲了很多年輕人,雙方的長老正為血氣的衝動懊悔,於是派使者議和或者是請德高望重的第三方作保,雙方達成了協議,水源輪流用,協議經過了數十年的遵守或修改(其中當然可能包括修約、毀約、戰爭、調停),可能變成張李兩家共同珍視的習慣法,也可能需要更久的博弈。無論如何,雙方再次的討價還價,都可以建立在之前的合作關係的基礎上了,親上加親還是你死我活,看看我們之前的自衛軍,你說我們贛人會怎麼選?有張家李家,就有張村李村,再到張縣李縣,直到撫州信州,最後是全贛地,每一層的博弈成果之累加都會為組織層次的躍升提供經驗與路徑積分。簡單來說,贛人的德性,會讓我們在爭鬥中惺惺相惜,再到合眾為一,這本來是我們的建國之路。我相信,如此靠神恩而聯合的贛國,必然是民族國家的樣板,也是地方自治的樣板,宗族及各共同體的自由發育,必將讓我們的贛國變成多等級共治的世外桃源,我們的國家,本來就應該是豐饒與合眾兼備的陸上英格蘭。
然而支那人派來了官僚,結果會變成怎樣呢?我們見過太多這樣的例子了,支那官僚好話說盡、壞事做絕,將張李二家的長老作為禍亂地方的責任人逮捕,處死、折磨或訛詐我們的精英;接著,他把可能達成的協議撕毀,用武斷權力做出不公的判決,或直接充公,以勒索我們的賄賂或合作;接著,在一些習慣法已經艱難地產生的地區,他首先歸功于自己(看看我們贛地歷史上所有修橋補路的記錄,是不是都有一位惡心的江北官僚在居功),爾後用同樣武斷的權力肆意刪改、廢除我們的習慣法,僅僅為了從來都一樣的理由:打散我們,摧毀我們,一盤散沙比土豪好統治。具體的措施與我所說的大同小異,同樣的效果就是,讓我們贛人子弟的血白流了,讓他們爺娘的眼淚白流了,讓我們贛人土豪用勇氣、智慧與寬容達成的協議全部作廢,讓我們贛人蒙受的天恩全部付諸東流——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難以看到跨縣級的土豪聯合了。
順帶一說,士大夫在精英層面上期望能聯合全贛或至少一州,他們也確實有一部分“民族發明家”的使命感,也確實在聯合全贛的事業上做出了貢獻,想想文節俱高的兩山軍,就沖這一個為贛地發明的形象,他們就值得緬懷。然而他們畢竟是半個土豪,是一半時間飛在天上的安泰巨人,他們的整合經常徒具形式,不能獲得數量上占絕大多數,有武力卻無功名的土豪支持。所以我們才要有今天的K.I.M(Komeseland IndependenceMovement),當代的贛民族發明家,發明的不是贛人本身,而是支那人奪走的,我們的贛人之聲。不像士大夫,我們要和支那人完全切割,而同心、同根、同言的每一個宗族都是我們的家和堡壘,每一位贛人都是我們的兄弟姐妹。
所以,我想這或許就能回答你,我的鄉悌,你的問題。然而,像上個問題一樣,如果你有親人或族人,在械鬥中犧牲。我只想說,道歉或懺悔此時是多麼蒼白,我們要記住這是誰的血債,這是支那人欠我們的血債,是他們讓我們兄弟的血白流,而我們會讓這種事情不再發生——我們要站在紅眼的弟兄中間,說服他們,驅逐支那人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
接下來的任務就十足簡單,讓我們來拆穿支那人的騙局,他們經常大呼小叫:“宗族械鬥好殘忍,所以我們需要國家管管這幫蠻子,讓他們和平一點。”這個問題的變體是“宗族械鬥好殘忍,正常的國家都沒有內部鬥來鬥去的。”這些話從支那人嘴里說出來,太正常不過了。他們大多是沒有血氣的費拉,喜歡假裝懦弱是文明,特別是在它們的主子面前——正如他們喜歡在弱小面前假裝酷虐是勇敢。他們喜歡主動忘記支那同時是民族監獄與肉豬農場,民族的本性是希望看見同受壓迫的民族獨立,肉豬的本質是看不得另一隻肉豬多吃兩斤糧,所以支那人就算不是為了掩飾自己的懦弱(事實上他們的確很少掩飾,他們認為這是一種世故的智慧),僅僅是為了讓大家一起毀滅,也非要嘲笑宗族不可,怎奈他們能做的只有嘲笑,宗族鄉黨殺滅紅匪的時候,他們還註定要當人體電池一百年,由此我們也的確可以想見他們的怨恨從何而來。
聰明的費拉和狡猾的匪碟比較容易尋找正常人的軟弱,他們會問出後一種變體,目的就是為了給我們種下“無法團結”的自殺程序,他們當然知道在械鬥和建國之間,唯一的阻礙就是他們,所以當然打起十二分精神蠱惑我們。請參考他們的另一種自殺程序“十里不同音,無法溝通怎麼建國!”,你就可以想見此中套路。我們甚至不用反過來嘲笑支那如何如何,因為匪碟的最低目標就是分散我們的精力,比爛大賽一經展開,弗朗肯斯坦就獲得了它本不配得的“與活人同台競技資格”。所以我們不用考慮反駁,只需要知道,械鬥的血要還給誰?國語與國文的摧殘要找誰還?知道這些就夠了。
Q3:宗族的分家鬥爭內耗不斷,是否過分殘酷?分配不均、長房獨斷是否說明宗族德性不足?宗法虛偽,不近人情,是否脫離現代世界?
A3:族產、繼承本質上是宗族習慣法的憲法問題,假如加上上問中的“戰爭權力”,那麼可說是一個健康共同體最重要的三足。戰爭權力還要涉及他者,而族產、繼承則是宗族內部穩定的基石。宗族的憲法問題最能反應支那人對宗族地區的戕害。不過在此之前我們仍然要簡單從演化討論一下族產與繼承。
原始共同體(部落)的財產一定是公有性質的,然而這種公有卻並非武斷地剝奪“私有”,或者毋寧說此時根本不存在羅馬法與列寧主義喜歡強調的公有、私有對立,習慣法浸潤族人的生活環境,并以柔性規訓約束每日生活,“隨心所欲不逾矩”的族民在部落中如魚得水,在部落外則惶惶不安,這是部落時代的常態,日後被左派與列寧黨讚賞的原子式個人不可能存在。族人對族產的義務與權利是自明的,因此在支取使用上全循前例即可。現實世界並非桃花源,對族產的爭議當然可能導致分歧,以“分家”為最大危機,然而不同的演化環境對此危機的耐受力仍然有天差地別的影響:在多中心體系演化的部落并不強調“分家”或“合族”,希臘羅馬時代常見的遠征隊,並非內戰或分家的失敗者,只是野心勃發的生力軍,南島人、百越人並不特殊。部落的分家或合族無論起因為何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無論分合,這都是一個已經經歷過無數先例積累判例的進程。爭端的雙方有穩定預期,即使分家了,也存在重複博弈的可能性。換句話說,部落一般不分家,然而即使要分家,雙方也清楚不需要撕破底線,因此,即使分家的決裂導致戰爭裁決,其規模也是可控的,讓我們想想那些中世紀著名的分家(基本上也和繼承有關)戰爭,有沒有大一統總體戰的那種血流漂杵?
繼承同樣如此,部落以武勇選出領袖,也並不排斥高貴的血脈傳承,其中微妙平衡,都在不可言傳的克里斯馬與不可言傳的古老信條之合作、角力,然而,權威受到部落族人與族規約束的程度,只會比白紙黑字的法條更穩固。在鐘傳之前的贛人部落中,我們經常能看見異姓豪族輪番出任部落領袖(如楚帝接替元興王),當然也不會少見高貴地血統長久地團結人心(比如山越時期的鄱陽彭氏與鐘傳時期的吉州彭氏),在上述例子中,和衷共濟的比例大大壓倒手足相殘,這就是贛人繼承法在部落時代的表現。總的來說,有如財產權與“分家”問題,繼承權一般由“與天地同壽”的習俗保護,即使在可能的危機中,仍然有無數先例可供調停,習俗不可能傷害部落內聚力,因此仲裁和規訓足以保證勝者無法大權獨斷,敗者必須願賭服輸。因此,在多中心秩序場中演化的繼承,難以想象會出現贏家通吃的東方繼承法則(失敗者斷子絕孫)。歐羅巴的中產階級尚且血脈相連,東方的皇室則輪迴于阿鼻地獄。
這就是未經支那大一統荼毒的共同體演化方向,然而,當支那人的侵略得逞后,從部落轉變而來的宗族又為何會變成如今這樣呢?答案與上問何其相似:大一統武斷措施打斷習慣法發展,宗族的外交既然能被破壞,內政又如何倖存呢?秦制支那要求奴役下的人民盡可能地接近原子式個人狀態,才能有利於汲取。因此,支那帝國給吾族強加的枷鎖中無一不包含“必須分家”的條款,而就算是分家后的家族內,其財產的自由處置權也無時無刻不被帝國覬覦,更有強制規定的繼承制度因時而變,主要精神都是一個:破壞我們宗族自己的法,至於我們究竟會不會用他們的“法”,其實他們並不很關心,只要我們的習慣法已經千瘡百孔,隨時可供他們乘虛而入就可以了。如果你想象不到,不妨類比紅色支那的稅法就行,稅法不是一種要求誰遵守的法律,只是一個隨時可以發難的工具罷了。帝國支那的“法的精神”,也是這樣,而它的假想敵就是我們的宗族。
支那對贛地宗族財產權與繼承權的罪惡已罄竹難書,其中殘暴與惡劣的代表莫過於豬重八的洪武趕散,此案中,何止是“習慣法”這一微妙脆弱的造物,它直接企圖拆毀我們的宗族,讓他們不復存在,無數個宗族被屠殺、被流放,支那人毀滅我們的企圖失敗了,但這并非孤例!在大一統時期,看上去並無血腥的支那詭計,也同樣陰毒有效,在財產權方面,支那人最陰毒的劣跡在“義門陳分家”一案。鐘王守衛的贛地淪于淮手,后又淪于支那,義門陳以歷時十五代、三百余年的江右豪門之雄姿,仍然難以抵抗支那的詭計,它們以“分族于各地為各族標榜”這個堪稱離奇的理由,將陳氏的族人、族產分成291份!帝國的官僚像豬重八趕散那樣親自監督“分家”,此後的陳氏雖然亦為名門,然而已經失去化家為國的實力,支那人的肢解計劃成功了!在繼承權方面,支那人也別有一手,豬重八家族對龍虎山天師的繼承權干涉,就是另一個毒計!張天師的家族繼承法統在元代已穩定為“兄終弟及制”,但在豬家以“正視聽”為荒謬理由的橫暴干涉下,硬生生地強制變為“嫡長子繼承”!此舉不單導致了天師家族直系與旁系的分裂,更為貴溪、信州乃至贛地的族人信仰蒙上了一層陰影,豬家的暴政即使不見血腥,也是贛人必報的血仇!如此的陰毒迫害,歷史上數不勝數!
宗族應對此種迫害,發明出了“義田”、“族產”等名義上符合帝國法條的變通方式,並且也將更多公共性質的族內慈善——這無疑是族內凝聚力與戰鬥力的一個重要來源——冠以半官方的名義,以獲得更大話語權。然而我們必須對族人指出,用“自我合法化”來與帝國周旋,即使可以冠之以“守先待後”的跨時代讚揚,仍然是治標不治本的,蠻族性與多神教信仰的堅韌,才是習慣法堅固的首要保證。能拖不是辦法,能打才是辦法,不必奇怪,閩、粵的族產比湘贛穩固,而前者在士大夫話語場中的周旋經驗卻并不比後者豐富。
因此,現在讓我們回答上面那幾個問題,宗族分家殘酷嗎?族產分配不公嗎?或許“殘酷”、“不公”,但首先我們要問,是誰先入為主地一定要讓宗族“分家”呢?民團時代的贛地宗族,有穩固的財產、繼承法。彼時的贛地,正從大一統的餘毒中恢復,正要準備擁抱國際體系之時,被藍紅二匪硬生生地拖回地獄!他們以進步之名,行解構之實,將我們的宗族拆得七零八落,讓我們手足相殘。如今,我們的宗族剛剛開始重建,他們又無孔不入地滲透,蠱惑。“分家”就是他們最喜歡利用的一個缺口,他們首先鼓勵分家,削弱我們的宗族,更鼓勵你抱怨分家不公,這樣它們就可以趁虛而入,編造理由改編、控制宗族。是不是很熟悉?從古至今他們一直是這麼干的。繼承權也是同樣,他們希望我們內部不和,拼命地鼓動我們互相敵對,如果我們繼承法穩定,他們就要暗中破壞,如果我們暗生齟齬,他們就會在明處挑撥。
所以你看,是誰一開始就讓我們“必須分家”?是誰在一開始就不得見我們繼承權的穩定?是誰把我們蹣跚起步的宗族在習慣法上的自發演化一次次掐斷?!是支那人!而它們第一種顛倒概念的污衊,就是把“分家”和“繼承、分配不均”的罪惡算成宗族的原生罪惡,正如它們試圖讓我們相信宗族生來就是要殺嬰的,它們造下的孽,算到了我們身上,如果我們竟還傻乎乎地相信它們的鬼話,那豈不是愧對祖先嗎?事實上,分家的殘酷怎能比的上原子化支那核心區的人吃人!支那人害怕我們知道他們是連私產都要取消的食人族,自然要把焦點都放在我們的瑕疵上!
支那人第二種攻擊思路類似于攻擊“械鬥”,都是以無血氣的散沙嘲笑有組織的宗族,它們甚至沒有勇氣保護家人,卻把這種懦弱包裝成真民族的和諧或文明,你以為它們是為我們好?見不得我們在分家分產時候產生矛盾?它們是希望我們也變成它們那樣!我們的想法是,讓宗族自由演化,讓包括分家在內的爭端都納入習慣法的柔性規訓;它們的想法是,你們非但要分家,還要分的快快樂樂的,因為財產都是我們的主人的,誰能屠殺我們,我們馬上就放棄一切,對它三呼萬歲,什麼?你們竟然還能在宗族內部保留一點點自由?!那真是忍無可忍!主子啊快消滅他們吧!這就是支那人的全部心思。
支那人的第三種攻擊,披上了更多進步主義黑話的糖衣,讓我們誤認為或許它們也是同樣反紅匪的自由人了,比如說“宗族的族法真是虛偽強制(和紅匪有什麼兩樣!),束縛個人自由,野蠻!原始!”,或者是“族規簡陋!一點都沒有現代世界規則的精美!落後,低檔!”我們作為同心為贛的愛國者,自然會虛心聽取一切為我們好的建議,然而這種綿里藏針的詭計,如果我們不小心聽信了,就又會被種下自殺程序。其實這也是紅匪的一貫做法了:通過告訴你現實不是天堂,讓你接受被拽回地獄的命運。這裡的天堂究竟是共產社會還是現代世界、西方世界、福利世界、中世紀多元體系、諸夏世界或彼岸的真天堂(沒錯,特別要注意它們會用我們自己追求而不得的目標統戰、策反我們),其實並不重要,關鍵我們要清楚,支那人無論說辭多麼冠冕堂皇,它們的目的只有一個:,拆散我們,奴役我們,對贛地來說,它們的首要目標就是我們的宗族。如果你被說服,覺得宗族不好,而且必須用推到重來的方式重新建立一個新社會,或者哪怕你往這個方向走了一步,它們的詭計就成功了。
讓我們重申一遍,宗族就是贛地古老的統治形式,統治權就是權力,權力必然包含暴力與規訓,不可能是天真無暇的左派幻夢。如果宗族的習慣法經受了演化的考驗,那麼它就是合格的,指責它不符合“現代世界”或任何世界的倫理規範,就像說一不等於二一樣,是一句不可能錯的廢話。我們支持宗族,反對支那人的大一統,不是因為宗族“更不暴力”或“更不原始”,而是因為宗族的權力是有限的,是受贛人自身節制的。因此,特別需要警惕那些暗示要把宗族“改頭換面”的期許。我們知道,就連沉珂氾濫的陋習都不可能用武斷的方式根除,更穩固而正面的宗族族規怎麼可能能用武斷的方式“強制進步”呢?
所以我們如果特別要分清,我們想要的是什麼,如果是支那人說的那種原子化的“文明”,懦弱的“現代化”,(因為沒有私產的習慣而)毫無爭端的“分家分產”,那麼這只不過是它們統戰我們,試圖讓我們軟弱而有機可乘的花招;可是如果我們的確羨慕新教徒社區的虔誠一心,猶太社區的謙恭愛智,穆斯林社區的體恤弱小,或是現代世界的科技,多元體系的豐饒,我們應該怎麼做呢?我們當然不能傷害宗族的根鬚,不能用激進的方法“根除弊病”,而要存留讓宗族自發演化的虔心與耐力。如前所述,首先是要除掉大一統的壓迫,然後,多元化的競爭就會是一個良性的互動過程,比如贛地在民團時代民德的提升。而且,作為宗族的一份子,切身實地地說服鄉親,或許是更腳踏實地的做法,無論多麼可欲的變化,都不會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位族人一位族人的說服,這樣才會帶來族內真心實意主動的改變,如果連鄉黨都說服不了,那還奢談什麼對別人的羨慕呢?
Q4:宗族是否能順利“現代化”,在科技或經濟方面,宗族世界似乎是現代社會的絆腳石?
A4:談了宗族的弊病,外交與內政,終於可以在總體上回答一個問題了:宗族毫無疑問是一種擁有古老根源的組織形式,他由部落變來,守先待後地守護了贛地僅存的組織資源,將根鬚凝聚大地的堅實感傳遍族人的心靈。然而宗族無論從內從外,從好從壞來看,都與現代世界的“公民社會”格格不入。雖然從前述的三問來看,隨著多共同體競爭,宗族的弊病會改善,外交、內政亦會穩定,然而其穩定、改善的結果似乎也以西方社會相差甚遠。那麼從總體上來說,宗族社會能夠讓贛人享受西方文明的果實嗎?我們能現代化嗎?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要明白“文明”、“現代化”是到底是什麼意思。贛人一定要破除“唯物質論”的迷思,西方文明的偉大不止在高樓、利炮或是政治正確,後者雖然比前兩者更加不“物質”,仍然是人造的泡沫,漂浮在西方文明的大海上。這不是說,贛人的未來需要生活在貧困當中,只是說,我們不應該把物質的現代化當成贛文明唯一的目標,否則,我們無法否認,北京確實要比南昌更接近“現代文明”。我們非常熟悉頂層設計人造奇觀打造的波將金村是什麼原理,如果將物質文明的豐富當成文明的唯一價值,勢必會無法逃脫建構波將金村的陷阱。因此我認為,對於贛地來說,必須將“現代化”、“文明化”定義為“組織資源的豐富與共同體博弈的穩定性接近西方(近)現代社會”,如此才是根本之道。如果我們恪守此道,則有希望兩手兼得,如果我們捨本逐末,那就會一無所有。
現代文明的碩果,無論是科技方面、經濟方面或是社會方面,都是中世紀多元社會秩序生產力豐饒——過剩的溢出效應,如果把中世紀的晚期定義為“打出來的和平”,似乎并無不妥,衝突、調停就是多元世界的本質。(雖然西方人自己并不把此段時間稱為“和平”,撇去世俗主義的敵意,西方人天真的優渥是主要原因,贛人不難對比自身的慘禍得出中世紀其實相當和平的結論)中世紀晚期的諸勢力的焦灼由於有了世界這個平台的釋放,得以將組織資源競爭壓力平緩釋放,西方與世界的組織資源勢差構成西方世界內部和平的進一步保障。在此前提下,領主、市民、工會、教團等一系列共同體得以將秩序生產能力變現,也只有在此前提下,長期穩定的和平才能將各共同體閃現的靈感與積攢的經驗凝固下來,轉化為實用性的“物質繁榮”。即使現代世界的存在足以視為神恩,持續的繁榮也並非毫無波折,兩次世界大戰威脅文明的根源之水,順帶也帶回了茹毛飲血的威脅,而由於組織核心的退化,兩次大戰的總體戰趨勢讓重複博弈往零和博弈的方向傾斜。幸運的是,世界沒有毀滅,但我們也只是選擇了“最不壞”的結果而已。
現代文明的創造者,公司、政府以及各類法人團體,都是中世紀團體的直系或旁系親屬。在文明層次緩慢衰落的今天,我們看見公司、教團失去或主動放棄了戰爭權力,甚至將內政與外交縮小到大眾無法注意的層次,而將其他瑣事都交給官僚管理。這就給了族人一種假象:好像文明世界的正常細胞就應該是理性溫和的官僚統治機構。事實正好相反!我們看見的參天大樹如此龐大,真正維持文明運轉的基礎越來越難以“肉眼可見”。文明的甜蜜花果,跨國公司也好,北約基地也好,長老會也好,甚至是同性戀社區和政治正確的庇護城市,要麼有足夠古老的組織資源積累,要麼有能為其輸血的年輕共同體。假如沒有基幹,只靠甜美的外表是不夠的,即使是擁有光榮歷史的共同體,一旦失去了對演化場的良好感覺,也只能依靠更年輕虔誠的共同體保護/替代。雖然我們現在還沒有資格對他們的命運指指點點(因為我們層次仍然太低),但是只要我們足夠誠實,就能承認這個事實,現代文明的載體,我們憧憬的一切物質與紙上制度的美好,都來自于中世紀的健康共同體,就是各自有內政、外交與戰爭權力的細胞共同體,在這一點上,他們與現代西方文明的胚胎時代並無二致。
宗族在掙脫大一統枷鎖后,其層次的升級已經在民國初年體現。具體來說,贛地的社會從扁平的低天花板狀態解放,各共同體的博弈可能與層次都極大豐富。在武裝方面,宗族與會黨組織的民團互相競爭;教育與信仰方面,宗族書院、西式學堂和教會學校與佛寺、道觀競爭;經濟方面,不同地域組成層次不同的財團、商會與外國經濟勢力互相競爭;更不用說直接引進贛地的西式組織:報館、工會、醫院等等。到藍匪入侵的前夜,這些勢力已經形成了錯綜複雜的共生關係,這種競爭與共榮同時存在的贛人社會,就是我們最值得驕傲的內生性民族本征。假如我們在這種贛人式和平中繼續存續十幾年,可以想見,穩定的環境能積累多少技術革新與經濟發展!我們甚至可以從近鄰南粵的發展看出我們的下一步方向,那就是秩序的積累讓我們不僅能與武漢吳越爭奪金融中心的地位,還讓我們有可能在本來的優勢工業,如陶瓷、礦業或農業領域做出突破。更美好的是,這種刺激能讓我們的宗族極大繁盛,甚至可能再次出現七海開拓,將贛文明随我們的社區移民傳播至南亞、南洋甚至新大陸。
應該指出,多中心格局社會與穩定博弈環境,有可能催生現代化,但也僅限於可能。我們不應該把文明看成唾手可得的操作流程,而應該把其看成對我們豐饒的獎勵。甚至這樣說也顯得褻瀆了,就像虔誠本身應該是虔誠的獎勵,豐饒本身也應該是豐饒的獎勵。無論如何,即使文明之花沒有如期開放,我們也應該有耐心,因為即使是文明之花也不是絢爛后湮滅的煙火,而是一場為時數百年、乃至上千年的長期過程。我們因虔誠而豐饒,又因豐饒而堅忍,這就足以讓我們安心了。事實上,如果我們考察溫州、徽州在泛吳越圈中相對地位與經濟繁榮的提升,那就能為自己的耐心得到一些安慰。
可是,我們千萬不能用人造的手腕去裁剪我們的共同體,或是生造出模仿西方的共同體:,這種行為要不沒用,要不有害。我們要知道,贛地的外來組織將文明種子融入贛地血脈,同樣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如果想到我們珍視的道教、禪宗和宗族,最開始也是舶來的種子,在百年的尺度上才被贛越部落漸漸接受。因此,削足適履是僭妄又愚蠢的,而這還只是單個共同體的層面。如果有人愛文明發了瘋,為了贛地多出現幾座美輪美奐的大樓或是別的什麼,甘願要用社會工程的手段束縛改造我們原有的共同體,那就十足是魔鬼的手腕了,即使不自稱為大一統主義者或共產黨,我們也要用同樣的警惕注視這些妄人。
Q5:宗族和一神教信仰的衝突如何解決?虔誠與豐饒的衝突如何解決?
A5:宗族和一神教在理念上的衝突,我想主要是指祭拜祖先與祭拜偶像的相似性,引起了一神教教義反感。而在大的層面,作為多神教社会一種,宗族社會的豐饒如果說可以孕育希望,那麼同樣也包含了孕育邪惡的可能,這種傾向無疑與一神教憎惡邪惡的本質衝突。對於這個問題,我僅僅敢於談論一些心中的感覺,如果我的感覺是錯誤的,請原諒我。
在歷史層面上,祖先崇拜並非一定等於偶像崇拜。“一五七八年耶穌會(The Jesus)東方教區的視察員范禮安(AlessandroValignano)因洞察東方民情,而致力主張所有來華的耶穌會宣教師必須入境隨俗且欣賞中國文化,從此耶穌會傳教士力主接納中國傳統的祭祖,視此乃出於孝思和報本返始之念。後遭到道明會(Dominicans)和方濟會(Franciscans)的嫉妒與反對,而演變成『禮儀之爭』,直到一九三九年教宗庇護十二世(Pius ⅩⅡ)才收回祭祖禁令,於一九七一年於斌樞機在台提倡祭祖,至此天主教表明其態度。”
“而新教則意見不一:將祭祖視為一種社會禮儀,主張將此禮制略為修改以尋求和基督信仰和諧共處之可能者,以了韙良(William Martin)和李提摩太(TimatbyRicbavd)為代表;戴德生(Hudson Taylor)和麥考文(C. W. Mateer)則以祭祖為偶像崇拜,嚴重違背十誡中第一、二誡而大力反對。”
我僅僅敢誠惶誠恐地討論一下我的感受。如上所述,宗族對祖先的尊崇并非在教理上一定被認為是偶像崇拜,我認為心中的認定與族人間的默契更重要,我的意思是說,只要宗族內的每一位族人都能接受:只有一位神,祖先不是神,那麼對祖先表示崇敬就並非偶像崇拜。如果有這個前提,那麼我們將會發現,對祖先的敬意非但有害于我們的信心,反而能增強我們的信心。因為我們能實實在在地看到,主的愛,不但在今天輻照我們,即使是在我們仍然蒙昧無知的過去,仍然輻照過我們。我們的先祖,懷著一種對生命本身,對天地間終極規則的敬畏,才有勇氣與信念堅持拒斥大一統豬籠草的召喚。也正是在這一真理的殘片的影響下,我們的宗族才能形成,守先待後地,等待如今的我們蒙受恩典。這一長達千年的奇妙旅程不就是我們蒙恩的證據嗎?有什麼比我們偉大而堅韌的祖先更能讓我們充滿信與愛呢!
除了祖先崇拜,贛地亦有很多多神教的習俗,我的觀點仍然是如上的,信心比實質或儀式更重要,假如我們能真心信靠主,那就沒有強行移風易俗的必要,愿主看顧我們。因此,我認為贛地現存的宗族社會與多神教信仰並不構成與基督教相斥的背景,相反,形成如今贛地社會的是贛人的勇氣與虔心,這正是為我們歸主而預備的路。
而從秩序場的角度觀察,豐饒與虔誠亦並不相斥,毋寧說,前者是混沌中的積累,後者是積累到一定程度的一次“選擇”。很多豐饒的文明體系沒有選擇歸主,他們數萬年漂泊積累的規則、意義總結成了習慣法,但並未獲得普適性的“正義表述”,很遺憾地,他們的文明隨著盛極而衰,都逐漸消逝了。但豐饒已然耗散的民族,亦很難虔誠地信主,因為他們連習慣法都已遭到破壞,已然敗壞、墮落,這些民族只有極少部分人得以沐浴主的恩典,而整個民族則會逐漸消散。因此,我們的確可以看出豐饒與虔誠缺一不可。愿主看顧贛地。
因此,贛地歸主是完全可以的,也是可喜的,這是贛人基督徒不應灰心的事情,隨著贛人民族教會的出現,我們應該期待一個更光明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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